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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預審3.0

地區:全市
主管機關:地政局

為避免都更案件辦理權利變換第一次測量時,可能會出現測量面積與都更權利變換計畫內容不符等狀況,導致都更案辦理期程延後,新北市自107年起推辦都更權利變換建物第一次測量預審,有效縮短都更案件辦理期程,成效良好,並獲其他縣市跟進推辦。自112年11月23日起進一步推辦「都更預審3.0-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登記預先審查制度」,於都更處核定都更權利變換計畫、囑託地所辦理權利變換登記前,地所針對權利變換登記清冊內容與地籍資料辦理預審,若發現與資料不符,可立即請實施者補正,都更處再以此正確資料進行計畫核定,避免於計畫核定後發現錯誤再修正,約可縮短2個月至半年的辦理期,使都更整體辦理流程更為順暢,讓參與都更的民眾能更快回到嶄新的家園。



機關聯絡人

地籍科 -張哲豪 , 聯絡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3224

參考資料

新北地政全國首創「都更預審3.0」 預防疏漏都更期程少半年(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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