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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林區山佳市民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地區:樹林區
主管機關:民政局

鑒於樹林區山佳里及鄰近之東山里內,皆無市民活動中心、里辦公處、社區發展協會及社團等,為配合市府推動銀髮俱樂部、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老人共餐等政策及相關活動集會均無適宜場地空間,基於地方民意之需求,以及配合推動各項政策與活動,爰興建山佳市民活動中心。

本工程於111年2月10日開工,期間3-4月遭逢疫情缺工停工,111年5月10日復工,112年3月17日完工,112年7月18日取得使用執照,為地上2層樓,總樓地板面積為150坪鋼筋混凝土建築,總工程費用共計新臺幣4,038萬1,653元,於112年10月29日落成啟用。

機關聯絡人

地方自治科 -何先生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7934

參考資料

樹林山佳市民活動中心啟用 融入綠地及鹿角溪地景(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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