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透過訂定商品標示業務執行計畫,有效運用行政組織力量,協調各區公所積極辦理商品標示抽查工作,並透過跨機關(新北市法制局)合作,進行網路商品購樣並以新聞稿方式揭示違規店家資訊。
二、除例行抽查工作外,創新辦理商品標示法線上校園影片宣導、娃娃機業者宣導,積極提升執行效能,將商品標示查核廣泛涵蓋生產面、消費面與教育面,積極維護消費者權益,因而獲頒「特優」獎,更是名列全國唯一特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