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全市
主管機關:法制局
消保官公布市售「金屬罐裝寶寶肉鬆」檢測與標示查核結果
許多新手父母會購買市售標示供1歲以上寶寶食用之肉鬆食品,以增添食品風味並促進寶寶食慾,由於本項食品標榜低齡寶寶食用,而1歲以上正值寶寶身體機能逐步發展之時期,其食品內是否含有過量之重金屬、防腐劑或相關有害之化合物,常是身為新手父母之消費者所關心重點。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為保護消費者安全,特別從市面購入6款金屬罐裝的寶寶肉鬆食品,委由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衛福部公告檢驗方法進行相關檢驗。
經檢測本次市售購樣之6款產品,有關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防腐劑、亞硝酸鹽(根)、鉛及錫含量是否超標部分,均無檢驗出上述物質。惟就其中1款產品宣稱含牛奶鈣、DHA及燕麥纖維,惟營養標示卻未標示鈣、DHA及膳食纖維含量,可能涉及標示違規之部分,消保官亦請業者陳述意見後,將陳述內容彙整移送臺南市政府衛生主管機關進行後續查處。如調查結果確實涉及標示違規,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鍰。
透過查核市售罐裝寶寶肉鬆商品,已確定此6款商品品質無虞,另外就有涉及標示違規部分,已移請臺南市政府衛生主管機關進行後續查處,為消費安全把關。另方面透過新聞稿教育消費者如何選購罐裝寶寶肉鬆商品與相關注意事項,對營造本市成為消費安全無虞之環境,以及宣導施政成果以及市府團隊的用心,深具效益。
機關聯絡人
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洪伯緯 , 聯絡電話:512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