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全市
主管機關:法制局
消保官春節前市購查核「春節周邊商品」結果
農曆春節即將來臨,許多消費者都會選購春聯等應景商品來增加年節氣氛,為協助消費者把關,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會同經濟發展局同仁於農曆春節前夕,透過網路平台通路隨機購買35件春節應景商品包括紅包袋、春聯、窗貼等進行標示查核
本次35件春節應景商品其中有高達24件欠缺完整商品標示,不合格率近7成;查出商品標示違法之態樣,包括未標示商品名稱、進口、代理或經銷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製造或委製廠商名稱、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適用之年齡、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或雖有標示,但未以正體中文標示製造或委製廠商名稱及地址。
就商品標示有欠缺之商品,本府經濟發展局將令轄內之製造商或進口商限期改正,逾期未改善將依「商品標示法」第17條規定罰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函令下架或公告業者名稱,而外縣市之業者將函請外縣市政府輔導業者限期改正。消保官亦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春節期間使用商品之安全及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民眾選購相關春節應景商品時,應慎選具完整標示之商品,以確保消費權益。
本府消保官透過對春節周邊商品之市場購樣查核來為消費權益把關。記者會上消費者保護官並勸說春節周邊商品業者應自主誠實標示,記者會吸引多家電子及平面媒體記者採訪,並透過新聞稿及網路媒體發布,對營造本市成為消費安全無虞之環境、宣導施政成果以及市府團隊的用心,深具效益。
機關聯絡人
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鍾佳儒 , 聯絡電話:512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