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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行政法人 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地區:全市
主管機關:城鄉發展局

考量本市社會住宅存量逐年增加,急需強化營運管理效能以確保住戶居住品質,又現行都市更新,受限於民眾整合困難、私部門投入意願低、政府資源有限等因素,無法適時推動,導致本市老舊房屋繁多,已危及民眾居住安全;因此,新北市政府參採中央政府及日本、韓國等鄰近國家成功經驗,以獨立組織執行相關業務,成立行政法人「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強化本市社會住宅營運管理及都市更新推動量能。

為完備行政法人設置的法源依據,本府已於109年7月15日發布「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自治條例」,於110年1月1日成立新北市的社宅及都更專責機構「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並於110年1月5日進行揭牌儀式,接軌社會住宅的營運,以及公辦都更評估、公辦都更實施者、協助民辦都更、受委託辦理市府策略評估案等業務,期望透過企業化經營模式、引入民間專才,提升社會住宅管理營運品質,加速都市更新推動,讓新北市民不僅是住的起,更要住的好,實現「安居樂業」的市政願景。

揭牌合影

市長與董監事及公學會合影

機關聯絡人

住宅發展科 -陳亞萱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7198

參考資料

新北市為何要成立行政法人「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另開新視窗)
新北市住都中心市政會議通過,都更、社宅雙軌併進(另開新視窗)
新北市成立行政法人推動都市更新及社會住宅(另開新視窗)
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籌備處正式成立(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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