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新莊區,泰山區
主管機關:水利局
面對氣候變遷帶來的極端降雨及都市密集開發所帶來的不透水面積增加,兩者所帶來的結果為地表逕流增大,導致既有雨水系統無法負荷,由中央單位過去頒訂「中央管區域排水排水規劃書及排水計畫書審查作業要點」至現在所訂定「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其目的皆是讓開發者在開發前能一併考量開發基地聯外排水系統是否能負荷基地開發後所帶來逕流增量,必要規劃減洪設施並確實施作發揮滯洪效果,已不造成聯外排水功能之負擔。
本府所辦理新泰塭仔圳重劃工程,歷經前開兩造規定,並確實提出減洪設施,結合區內公共設施用地設置減洪設施,讓用地多元化使用,在不減少區內生活機能下也能兼具負擔聯外排水路之衝擊。
新、泰塭仔圳重劃工程共分三區,第1-1區、第1-2區及第2區,皆已完成排水計畫書或出流管制計畫審查,並設置5,625立方公尺、41,971.5立方公尺及33,931.88立方公尺之減洪設施,目前皆已於110年進入施工階段,並預計於113年至114年陸續完工,本府水利局也於112年11月8日、10日及14日委託台灣省水利技師公會前往進行出流管制施工中督導,並提出專業建議及注意事項,以確保重劃工程中的出流管制設施可如期如質完工。
第2區出流管制計畫審查會議
第2區施工督導─PD2滯洪池頂板施工
第1-1施工督導─現場臨時抽水機
第1-2區施工督導─單孔箱涵施作
機關聯絡人
水利局河川計畫科 -陳振瑋 , 聯絡電話:0229603456#506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