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推動危險建築物重建,避免重大災害發生,新北市針對房屋健檢詳評屬應立即拆除、修復之合法建築物、海砂屋或因震損報經市府核准建議應拆除或修復、補強之合法建築物等特定對象,自107年3月21日起發布「新北市推動都市計畫內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實施2年,後以「新北市政府處理防災型建築加速改善要點」接續3年,更進一步於111年9月1日發布防災2.0專案計畫,除維持原防災機制,更透過降低同意門檻、容積調整、放寬法令限制等方式持續協助危險建物社區重建。
水湳街防災案位於蘆洲區水湳街及三民路110巷所圍街廓內,申請重建基地面積332.27平方公尺,是第1件申請本市防災自治條例的案件,住戶向市府申請房屋健檢經分類為具危險性亟需辦理重建之建築物,並接受市府指派推動師進入社區進行蹲點輔導,整合達100%全體住戶共識後,在107年6月15日透過媒合平台與中華建經公司、華南銀行、大序建築師事務所等協力廠商代表共同簽署合作意向書,解決都更重建所需之資金及專業技術問題,並於同年8月27日向市府提出防災自治條例及建築執照申請。重建前為1棟地上5層10戶海砂屋,重建後為1棟地下2層地上12層共計23戶之住宅大樓建築物,並已於112年3月20日完工領取使用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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