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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市民力量及跨局處聯合稽查 打擊環保犯罪不手軟

地區:板橋區,三重區,中和區,新莊區,樹林區,汐止區,鶯歌區,三峽區,五股區,泰山區,林口區,石碇區,三芝區
主管機關:環境保護局

為提供市民舒適的生活空間及維護本市環境品質,除宣導民眾愛護環境外,對污染環境之行為亦將嚴加稽查取締,並研擬各項降低民眾陳情之措施及策略,以提高施政滿意度。

具體作為包含:

1.全民環保,市民就是線民,減少污染源。
環保稽查分隊 在線稽查資訊系統快速打擊環保犯罪,另民眾可使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管理資訊系統檢舉本市境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依據新北市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讓市民成為環保線民,反映公害陳情及檢舉案件,達到「全民環保」之目的。

2.科學辦案,化被動為主動,達成污染預防工作。
以科學儀器監測污染情形,輔以預防性專案(如非法棄置剩餘土石方專案計畫及架設攝影機並立牌警告污染行為等),迫使污染者進行源頭改善,達成污染預防的工作。

3.勤查重罰,遏止污染者污染意圖,重大污染案件從嚴從重處分。
為有效遏止環境污染事件,針對不肖業者非法污染的行為,一經查獲嚴格處分,絕不寬貸,情節重大者,將命其停工、停業並廢止排放許可證或勒令歇業,同時提報公安小組進行聯合稽查,採取斷水斷電、甚至拆除,以徹底剷除污染源!

4.成立「環境稽查重案組」
整合跨局處資源,透過聯合打擊方式,強而有力地嚇阻危害公安、治安的不法分子,更將強化環境犯罪的偵查,舉凡污染排放、影響水土保持、破壞水利設施、土石方管理等,憑單一局處之力無法完成查辦之疑難案件,均將透過重案組整合資源,逐一破解。

稽查員採集河川水樣

檢測發現未經處理強酸廢水排放至溪溝

使用氣味偵測器量測數值

執行業者違章建築拆除情形

利用熱顯像儀確認作業區溫度

熱顯像儀顯示之溫度

掌握廠內作業情形後進廠稽查

環保重案組屢屢破獲重大污染案件,成果豐碩,摘要如下:

市長侯友宜親自率領市府團隊環保局、警察局、地政局、農業局、拆除大隊等相關局處,無預警前往五股垃圾山突襲稽查,當場查獲五股區更寮段地區4家業者涉及從事傾倒來源不明泥漿,汽車、玻璃、建材等拆解回收作業,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予以告發;而該地區同時違反農業發展條例與區域計畫法規定,其上建築物又違反建築法均屬違章建築,並於108年6月19日執行強制拆除,以杜絕不法業者任意土地使用。108年8月8日侯市長再度率環保局、警察局、消防局、工務局及拆除大隊等相關局處至五股垃圾山地區針對2家佔用國有地及造成污染業者,優先強制拆除其違章建物。109年3月6日由謝副市長率隊針對無意願配合合法申請之廠家或經過張貼公告及函文通知多次仍未出面向本府表示意願之廠家進行第3階段之拆除,於5月底共拆除90件,第4階段將於8月1日起針對其餘無意願合法化者全數拆除,並於同年9月底前完成拆除160處。透過上述五股垃圾山全面性普查共677家違規廠家,其中國有地占用會勘154筆地號,清查943筆土地,告發347件,罰鍰逾1,281萬元。

◆ 翻轉五股城市論壇

新北市政府在五股垃圾山完成階段性整治後,於109年度11月發表「翻轉五股 城市再生論壇」,除邀集市民朋友們前進「擴大五股都市計畫發布前試辦計畫」場址進行參訪,實地感受試辦計畫階段執行成果。另論壇亦由試辦計畫局處代表、參與試辦計畫業者與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分享交流試辦計畫執行情形和未來展望。侯友宜市長致詞表示,新北市升格滿10周年,這期間城市不斷地成長進步,徹底解決長年以來的城市毒瘤「五股垃圾山」,強調「新北市不僅要做大市,更要做大事」,只有改變才能讓新北脫胎換骨。

◆ 五股垃圾山變夏綠地頻頻獲獎

本府透過各局處聯合專案方式,成功將藏污納垢30年的五股垃圾山整頓成夏綠地,一併解決五股垃圾山環安、公安、治安三大問題,整頓期間透過試辦計畫舉辦說明會、拆除違章建築、留設開放空間及建設綠美化公園,改善環境、降低犯罪率、強化社會安全;對於都市計畫層面的難題,透過專案行政團隊與中央溝通、提出解決方案,讓五股地區進行整體開發更加完善,成功改善環境問題,獲得各單位肯定及多項獎項,於110年度榮獲公務人員最高榮譽-考試院「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團體獎」,並於111年度獲得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頒發「國家永續發展獎」及環境部(前行政院環保署)「金環獎-地方打擊環保犯罪卓越團體獎」。

五股垃圾山走入歷史 ,更名「五股夏綠地」,為五股注入新氣象

◆ 新北檢調警環聯手 查緝電鍍廢水腐蝕下水道案

109年5月11日由謝副市長率環保局重案組、水利局、調查處,並聯合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前行政院環保署北區督察大隊等單位,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兵分多路,出動200多位人員全面搜索相關物證及帶回犯罪嫌疑人偵訊,其中針對相關業者進行告發8家,並勒令停工2家;另檢方起訴3家,4人交保;公安小組進場進行公安檢查,發現5家違反公安規定、3家違反消防安檢、4家違反工輔法、9家違反職安法;新北市公安小組兼重案組召集人謝政達副市長宣布「未來新北市內建築物只要有電鍍製程的行業,均不得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以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對電鍍業者進行現場蒐證

◆ 運用紅外線空拍機 偵破隱身山林非法煉鋁廠

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運用紅外線熱顯像空拍機經數周蹲點蒐證,於109年8月29日深夜23時會同林口分局警方破獲位於林口區寶斗厝坑山區違法設立之煉鋁工廠。經查核業者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逕行從事煉鋁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新北市環保局當場依法告發並命立即停工,最重可處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該煉鋁廠於108年10月期間常被民眾陳情有臭味飄出,稽查時業者表示此處僅作為倉儲使用,然而該廠區外面安裝數支攝影機且門禁森嚴,十分可疑,環保重案組長期蹲點埋伏並以空拍機蒐證,發現疑似作業及產品(鋁錠)運送出廠。重案組進一步收集配有紅外線熱顯像功能之空拍機進行蒐證,會同林口分局警方前往稽查。發現機台仍有超過100度餘溫及數百錠鋁錠成品及煉鋁廢料數十袋,罪證確鑿,業者並表示後續會配合輔導儘速辦理遷廠。

◆ 管線破裂污染貴子坑溪 重案組「泥」流而上 逮塑膠大廠

環境稽查重案組110年1月13日於泰山塭仔圳進行例行性環境巡查,發現貴子坑溪竟呈現滾滾泥流,立即「泥」流而上,發現污染源位於泰山區一塑膠工廠,因管線破裂導致帶有泥沙之廢水滲出致污染多處地面,業者南亞公司坦承疏失並會負起責任。環保局表示,廢水管線破裂導致泥水外流污染河川,除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依法告發,最重可處300萬元;另追查時亦發現破裂之污水管線未登載於長庚公司廢水處理廠之許可文件內,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併予告發長庚公司,並限期盡速辦理許可文件變更或封管事宜。

業者坦承該管線為其抽取地下水後沉澱池之廢(泥)水

◆ 假整地真棄置 新北環警農調聯手逮林口非法業者

新北市環保局接獲通報,有非法業者於林口區南勢山區一帶回填廢棄物及土石方,隨即調派環境稽查重案組、農業局、警察局林口分局、林口區公所以及調查局共同監控追查,運用空拍機、調閱數十支監視器及環保車輛GPS軌跡,發現犯嫌竟假借蓋停車場之名,行回填及堆置營建廢棄物之實。新北市公安小組兼重案組召集人謝政達副市長表示,侯市長成立重案組的重要目標就是嚴厲追查破壞國土不法業者,保護新北市的環境,此次查出相關不法業者以整地之名掩護回填廢棄物之實,將報請檢察官從嚴偵辦。另藉此宣導民眾無論是拆除建築物或商業行為產生的廢棄物等,均應找尋合法合格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者,呼籲地主及業者等千萬別為蠅頭小利非法棄置,提供土地或為他人進行廢棄物棄置、回填等非法行為,否則亦有可能涉及刑責。

◆ 環警聯手 24小時內破獲不法業者非法棄置廢棄物

110年3月11日接獲線報,於本市塭仔圳重劃區內路邊遭棄置大量裝潢廢棄物,立即指派環境稽查重案組前往現場,透過破袋找尋可疑跡證,並調閱沿線監視器,終掌握為郭姓裝潢業者所為,該負責人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逕行以每袋100元代價,清運裝潢業者產生之廢棄物,更任意棄置於泰山區新生路旁,嚴重破壞本市環境,該負責人之不法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規定,現場由林口分局泰山分駐所函請新北地檢署偵辦,最高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新臺幣1,500萬元罰金。

以空拍機蒐證非法回填及堆置營建廢棄物

於眾多垃圾中發現裝潢圖、估價單及出貨單等證物

◆ 稽查重案組夜間蹲點 攀爬陡峭山坡破獲隱身山林非法煉鋁廠

新北市環保局接獲線報,位於林口區粉寮路山區有間隱密煉鋁工廠,經常於夜間作業,而產生明顯空污臭味之情形,隨即指派環境稽查重案組進行稽查,並經長期佈線、勘查地形,於110年4月6日夜間查獲該工廠正從事廢鋁冶煉作業,並將回收之廢鋁製品(鋁屑)經高溫融化後,製成鋁錠販售,該工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環保局現場依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告發並令其立即停止冶煉作業,最高可處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

透過工廠旁小徑及斜坡開闢通往工廠作業區之道路

以熱顯像儀確認工廠以280度以上高溫進行冶煉作業

◆ 塭仔圳棄置廢棄物 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火速逮3來源祭重罰

疫情期間,環境稽查無停歇。新北市環保局於110年6月23日許接獲民眾陳情,該民眾表示其係塭仔圳內業者,配合塭仔圳重劃政策,刻正辦理廠房搬遷事宜,近日其將場內拆除或整理後之廢棄物暫置於廠房門口,竟遭不法業者魚目混珠,趁機棄置廢棄物到其所承租之土地。環保局接獲陳情後遂即指派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至現場稽查,經翻找現場跡證及調閱監視器畫面,查獲2車輛涉有重嫌,會同林口分局通知相關車主及犯嫌到案說明。其中1台車輛之陳嫌到案供稱,其係受雇於泰山塭仔圳汽車維修工廠,近期工廠正辦理搬遷作業,場內有許多廢棄木材,因每日經過泰林路二段,發現這個地方堆有大量木材廢棄物,未經老闆同意下與另1名員工將場內之廢木材載運至該址棄置;另外1廢棄物車輛來自新莊化成路經營金屬工廠,惟近日因將工廠賣出,場內有些用不到的廢木材棧板想要處理掉,並聽人家說近期塭仔圳正辦理重劃,有許多廢棄物集中點,或許可以載運至此處理,故以500元代價向租車公司租賃小貨車,載運約13-14片廢木材棧板至此棄置。

另外本次棄置案亦有民間垃圾夾雜其中,環保局說明,稽查員在現場翻找廢棄物跡證時,意外發現有名家住板橋之王姓民眾身分證,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王姓民眾表示,近期因搬家,故以6,500元代價委託1位何姓民眾協助搬家及清理遺留之廢棄物。何嫌到案說明後坦承為貪圖數千元清除廢棄物之價金,在未告知陳情人情況下,私自將他處承攬的廢棄物堆置至此。相關犯嫌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2、4款規定,最高可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500萬元罰金。

於現場查獲來自板橋、新莊、泰山地區等廢棄物

◆ 車體工廠私設焚燒窯燒廢棄物 環境重案組埋伏終逮現行犯

新北市環保局於110年7月中旬接獲線報,於林口區粉寮路2段巷弄內,有業者私設焚燒廢棄物專用之磚窯,利用夜間焚燒該工廠產生之廢棄物,經重案組多次探訪及埋伏,終於110年8月13日晚間會同警察局林口分局查獲正進行焚燒行為。經查該業者為知名車體製造及改裝工廠,其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逕行於廠區私設焚化廢棄物之設施,除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外,更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2、4款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併科1,500萬元罰金。全案將由林口分局函請新北地檢署偵辦,環保局同時命業者應將違規建造之焚燒廢棄物磚窯拆除。

工廠趁夜深人靜及周五下班空檔進行焚燒廢棄物作業,環保局稽查員埋伏破獲

美麗臺灣是屬於大家的,每個污染行為都會破壞我們的生活環境,甚至要付出龐大的社會整治處理成本。市府將持續打擊環保犯罪,進行強力稽查,一旦查獲確切違法或污染行為,將依法究責,如果涉有不法利得也將依法加重裁處,充分發揮「公權力」與「專業」的結合,維護環境正義。

◆ 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破獲非法鑄造工廠 逮觀音山區冒煙巨龍

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日前接獲民眾通報,於五股區民義路深山巷弄內常有不明空污及燃燒惡臭情事,煙霧宛如蜿蜒的巨龍,經稽查員多日巡查探訪鎖定可疑區域,於110年9月6日深夜前往民義路1段287巷內埋伏,當場破獲一家非法從事鑄造的違章工廠正以高溫進行灰鐵鑄造。環保局表示,該廠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文件而逕行操作,當場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告發,最高可處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同時命該工廠立即停止鑄造程序。

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針對非法鑄鐵工廠廢氣排放進行蒐證

◆ 環警合作查緝違法棄置土石方 汐止營建工地遭處停工 司機重罰18萬

環保局稽查員110年9月6日於汐止大同路1段附近巡查時,發現一空地遭棄置的大量剩餘土石方,經與警察局汐止分局合作透過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追查,發現棄土來源為1公里外的營建工地。該工地未依規定處理剩餘土石方,已報請工務局依建築法規定查處,將予以停工處分;砂石車陳姓司機違規載運剩餘土石方並規避稽查,亦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重處新台幣18萬元罰鍰。再次強調,營建工地在拆除建物或開挖出土時除應合法清運,一旦遭查獲違規即予重懲並將扣留車輛;此外,若有違法清運、傾倒廢棄物行為,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移送法辦,違規行為人最重將面臨5年以下刑責,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 夜黑風高棄置廢風管 新北環警聯手速逮嫌犯重懲

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獲報五股夏綠地遭非法棄置廢棄風管,經比對空拍圖及監視器發現,業者是在凌晨4時犯案,原以為人不知鬼不覺,怎料卻在環警聯手之下於110年9月10日遭逮獲。劉姓及許姓兩名嫌犯因未持有廢棄物清除許可,違法清運及任意丟棄廢棄物,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第46條第4款規定,函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及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調閱監視器畫面查緝廢土來源

五股夏綠蒂遭棄置鋁質風管

◆ 塭仔圳非法掩埋廢棄物 警環聯手火速逮人送辦

新北環保局於110年9月24日接獲林口警分局通報,塭仔圳重劃區內有業者掩埋拆除廠房後之廢棄物,立即聯手查獲郭姓地主及業者彭姓主嫌為節省每車約9,000元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指派其員工使用挖土機於現場就地掩埋廢棄物,現場查獲已掩埋約20立方公尺之廢棄物,相關犯嫌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規定,最高可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500萬元罰金。

◆ 新北稽查非法濫倒工地廢土 環保局押回產源祭重罰

新北市環保局110年9月24日下午查獲不肖人士違規載運新建工程產出之工地廢土(剩餘土石方)欲至三峽區某地傾倒,經環保稽查員與車輛駕駛訪談了解,其未隨車攜帶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更發現鄰近傾倒廢土之土地已有大量土石方,當場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規定予以告發,最重將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並同原車輛押回工地。

塭仔圳重劃區有不肖業者拆除廠房後就地掩埋

全程監督原車運回廢土產源

◆ 環警連日追查 破獲三峽福德坑溪染白元凶

日前民眾反映三峽區福德坑溪上游疑遭不法人士棄置廢棄物,染白溪水且有死魚漂流,新北市環保局與警察局三峽分局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逐一比對可疑對象及犯罪行為後,鎖定一間環保清潔公司,有多次非法清除及棄置廢棄物情形,稽查員及員警於15日埋伏於新莊區民本街攔查,現場查獲陳嫌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逕行駕駛車輛清運水肥及廢污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第46條規定,由警方以現行犯逮捕並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最重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執行查緝勤務發現作案車輛

違章貨櫃屋及資源回收物清理狀況複查

◆ 新北公安小組複查林口違規資收場 違規貨櫃屋已移除

本市林口區文化北路某違規資源回收場,因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並設置違章貨櫃屋作為辦公室使用,經新北市政府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認定確屬違章列為立即拆除對象,要求業者立即停止使用並限期改善;另針對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上堆置的資源回收物,市府要求業者以只出不進、避免擾鄰方式限期出清;同時為兼顧在地資收個體戶民眾生計,市府要求該廠商改善期間持續派員駐點輔導資收個體戶並協助媒合去化,以落實市府維護公共與環境安全的決心。

對於從事資源回收處理行為相關業者,除需使用合法用地外,處理業、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及達列管規模以上之回收貯存場(廠),也應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完成登記,始得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務,更要落實環境污染防制作業,不得任意污染環境。新北市政府公安小組一旦查獲相關違規情事,將強力執法,以宣示強力打擊非法的魄力、嚴格取締危害公共安全、落實環境保護,期實現「安居、安全、安心」的三安新北市。

◆ 破獲三峽牛奶河污染源 環保局嚴懲惹禍染整廠

環保局於111年1月6日上午接獲陳情反映三峽河被污水染白成牛奶河,隨即指派稽查員沿線巡查,發現污染來源為樹林區佳園路3段上某染整廠,其廠內廢水收集管線破裂,導致乳白色廢水流出廠區外,造成三峽河污染。稽查員於現場除令工廠立即關閉管線避免再度污染,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告發,最高可處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

稽查員沿路往上游追查牛奶河元凶

發現樹林區某染整廠內管線破裂,造成廢水流出廠外

◆ 稽查員不畏寒風 環保局查獲樹林電鍍工廠繞流偷排廢水

新北市環保局於111年1月14日接獲民眾陳情,樹林區三俊街巷弄內某電鍍工廠長期非法排放強酸原廢水進入溝渠,導致塔寮坑溪遭受污染,隨即指派稽查人員前往稽查,並於夜間蹲點埋伏,當場查獲業者利用沉水馬達及塑膠軟管將電鍍廢水排放至廠後水溝,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最高2,000萬元以下罰鍰。經稽查員現場採樣以快篩試劑檢測發現,疑似有有害健康物質反應,業者恐涉及刑責,現已將水樣送驗,若確定有害健康物質濃度超標,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移請地檢署偵辦。

業者使用沉水馬達,將原廢水以塑膠軟管抽送

破獲非法清除業者,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扣押作案車輛

◆ 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摸黑破獲非法廢棄物清除業者及空污工廠

新北市環保局接獲線報,林口山區有不法廢棄物清除業者承攬廢棄物及廢液清除業務,恐有污染環境之虞,隨即指派環境稽查重案組前往稽查,經重案組與警察局林口分局長期分析、派員布線跟監埋伏,於111年5月31日業者清運回廠時,一舉進場破獲,全案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及46條規定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業者將面臨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併科最高新臺幣1,500萬元罰金,同時重案組也將該違法清除車輛依法扣留。

另外,在前案查緝過程中,重案組同仁敏銳觀察到一旁鐵皮屋傳來縷縷黑煙,並伴隨著焚燒異味,遂再前往稽查,當即查獲一家違章工廠正將灰鐵及焦煤放入高達2層樓的熔爐,以高溫熔解方式進行鋼(灰)鐵鑄造作業。經查該工廠前已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遭停工在案,竟趁夜晚偷偷開工,不遵行環保局之停工命令,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將一併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可處工廠負責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

因發現焚燒異味,重案組循線索查獲違章工廠正在進行鑄造作業

◆ 新北環警破獲知名小籠包餐廳、污水廠裝潢廢棄物非法棄置

本府環保局於111年6月下旬接獲民眾通報,石碇山區遭非法棄置大量泡棉及裝潢廢棄物,立即指派環境稽查重案組與警察局新店分局石碇分駐所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並於偵辦期間獲報五股夏綠地亦遭棄置裝潢廢棄物,經調閱沿線監視器比對及民眾指認發現,皆為同一工程行車輛所為。環保局與警方分別於近日約談陳姓負責人及張姓駕駛等人到案,其坦承不諱表示承攬並非法棄置知名小籠包餐廳及台北市某污水處理廠之裝潢廢棄物,後續會負起清除責任,然陳嫌及張嫌等人均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又非法棄置,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辦理並函請新北地檢署偵辦,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石碇橫坪山區遭非法棄置廢棄泡棉

環境稽查重案組於五股稽查非法棄置之裝潢廢棄物

◆ 顧家忠犬小黑倒哨 新北檢警環農破獲林口非法焚燒廢棄物業者

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運用科技執法發現林口頂福山區疑有非法燃燒情形,於111年8月22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新北市警察局林口分局及新北市農業局,由新北地方檢察署余佳恩檢察官帶隊指揮搜索頂福山區非法處理廢棄物場址,查獲堆置廢木材混合物及焚燒廢棄物後殘渣等跡證,並現場帶回犯嫌1名及扣押犯罪機具1台。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偵辦,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本案蒐證過程困難,為突破業者所設的防備,專案小組從後方隱密草叢處進行蒐證,過程中曾多次遭犯嫌飼養狗隻「小黑」發現,曾造成人狗追逐阻礙突破進展,經過長時間接觸,小黑漸漸熟悉專案小組同仁,才不再吠叫影響蒐證,且小黑對於外來裝備及設施相當敏感,曾多次嗅聞及翻動專案小組架設的監視器設備,所幸經檢視畫面,小黑都僅出於好奇前往觸摸並沒有破壞設備,使專案小組仍能順利收錄犯嫌違法的過程及跡證。重案組同仁終不懈怠打擊國土犯罪的精神確實令人佩服。

非法業者於林口頂福山區堆置非法廢棄物

小黑曾多次嗅聞及翻動重案組於草叢中架設之監視器

◆ 先人頭上恣意妄為 新北環境重案組破獲三芝非法焚燒廢棄物業者

環境稽查重案組經長期監控破獲不法份子於三芝區木屐寮山上非法焚燒及掩埋廢棄物,本案犯嫌犯罪場址地處偏僻,去年就曾因有不法份子在此處非法使用山坡地,經多次會勘並由地檢署偵辦中,易手後由○望苗圃經營,環保局同仁曾多次前往現場,○望苗圃現場負責人蔡嫌多次稱,其必定維護好該址環境,會在此處種山葵好好經營,杜絕不法份子再次進入破壞環境。渠料,經環保局長期監控,該址夜間竟多次出現火光,經蒐證現場竟有焚燒廢棄物後的殘跡,環保局立即通報保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報請士林地檢署江耀民檢察官指揮偵辦。

犯嫌於該場區路口設立鐵門,並裝設監視器設備,且犯罪位置距門口仍有600-700公尺距離,據以隱藏其於場內非法焚燒及掩埋廢棄物之行為。為利完整蒐證其非法棄置及焚燒之犯行,經檢察官指示,除利用場外監視器設備及空拍機外,重案組同仁不懼辛勞於山區開路,單趟來回需爬坡90分鐘,於非法焚燒廢棄物處旁裝設監視器,歷經3個多月蒐證,發現其非法棄置廢棄物共23車次,並就地放火焚燒或掩埋。專案小組見事證明確,於21日進行現場搜索,並扣回犯罪機具及相關證據,全案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偵辦。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破獲非法焚燒及掩埋廢棄物

稽查同仁沿山林小溪潛入山谷中進行蒐證

◆ 廢棄物中的平安燈神助攻 雙北警環破獲林口山區非法棄置案

新北市環保局於112年1月4日接獲陳情,於林口頂福山區遭非法棄置大量廢泡綿、電線及木板等廢棄物,經環境稽查重案組偕同林口分局花一天一夜過濾數百台車輛,最後於112年1月5日憑廢棄物中找到的點平安燈個資、監視器影像,突破犯嫌心房,揪出非法棄置的劉姓嫌犯,與非法委託清除裝潢廢棄物的臺北士林某飯店業者。全案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函請新北地檢署偵辦,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破獲林口頂福山區非法棄置案

憑廢棄物中找到的點平安燈個資破獲非法棄置案

◆ 水污染藉科學烽火臺溯源 新北四局聯軍直搗違法豆腐廠

新北市環保局於112年1月初接獲民眾反映,五股坑溪疑似被偷排廢水污染,變成乳白色牛奶河,經稽查人員追查,並調閱科學烽火台-全河段監視系統之影像資料後,發現當日凌晨確有上游某豆腐工廠排入廢水,現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並由環保局、水利局、衛生局及經發局成立跨局處專案小組,於10日進廠聯合稽查,從污染削減、水質檢驗、工廠登記等各方面要求廠商儘速改善。五股坑溪水污染主要來源為其上游周遭生活污水與工廠廢水,環保局已全面普查五股坑溪潛在污染源,並於可疑污染處全面架設科學監控儀器。各類事業若有產生廢(污)水,無論多寡都應妥善處理並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以避免影響河川水體水質,若符合水污染防治法規範事業定義者,則應向環保局申請排放許可,並符合放流水標準,否則最重將面臨高達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及停工處分。

五股坑溪流域全河段科學儀器監控設備架設

稽查人員調閱監視影像資料發現凌晨時確有白色排水

◆ 東門溪遭廢水染紅 新北桃園火速跨區破獲染整廠止血

於112年2月15日環保局接獲通報,鶯歌區鳳福公園旁水圳出現紅色廢水,經稽查員調查發現污染源來自上游桃園市八德區,遂立即通報「新北桃園共同稽查污染連繫平台」與桃園市環保局合作稽查,火速破獲某染整廠違法排放廢水污染水體,桃園環保局除令業者停止排放,並依違反水污法14條告發,最重可處新臺幣600萬元以下罰鍰外,也進一步採水化驗,若有超標,最重可將再處新臺幣2,000萬元以下罰鍰。

東門溪溝渠遭排放大量紅色廢水

現場確認業者已停止排放 水色恢復正常

◆ 新北發現黑龍江 稽查員揪出惹禍漏漆工廠

112年3月9日11時許環保局接獲民眾通報,五股區五股坑溪水色漆黑宛如黑龍江,並有一些死魚漂浮,遂派員巡著黑色水路往上游查緝,果然查獲污染源為位於民義路巷內的金屬表面處理業者,因漆料貯存設施故障,溢流到溝渠後再匯流至五股坑溪,導致溪水一片漆黑。環保局除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告發,最高可處600萬元罰鍰,並限期業者立即清理河道內污染物。

環保局緊急防堵污染範圍

◆ 新北環保局開罰肉品市場及染整廠排廢水染紅新莊潭底溝

112年3月28日接獲民眾反映新莊潭底溝中下游遭染成紅色,環保局與新莊區公所、新莊分局光華派出所合作,經調查排水渠道、下水道內水流,並調閱監視器地毯式查找後,鎖定上游數間可疑廠商,並採集廢水送實驗室化驗分析比對;另稽查人員進廠深度稽查時,發現肉品市場及染整廠等2業者有廢水處理設備故障或溢流等情形,皆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分別告發,最高可各處新臺幣600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

新莊潭底溝下游河水稽查人員採樣送驗

◆ 成功揪出水碓窠溪可疑洗衣泡泡來源

新北市水碓窠溪五股段溪流於112年5月19日上午9時許發生泡泡污染事件,環保局稽查員及清潔隊結合當地五股及上游林口區公所共同查緝,發現污染源來自於林口區,經鎖定可疑洗衣業者進場深度查核,並採集水樣送檢,倘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最重可處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另查獲該廠未依規定登載現場操作狀況及放流槽未使用消泡劑去除水中泡沫,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告發處分,最高可處新臺幣600萬元以下罰鍰。

可疑業者放流槽有殘留洗衣泡泡

稽查人員採集水樣進行快篩檢測

◆ 新北檢警環跟監數月 破獲跨縣市非法棄置廢液集團

新北市新莊區塔寮坑溪流域自112年2月以來常有居民反映不定期飄有異味,經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多月蒐證、跟監及大數據分析鎖定一可疑犯罪集團,跨縣市非法棄置廢液於下水道管線中,5月15日在新北地檢署葉國璽檢察官指揮下,新北市環保局會同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與樹林分局、桃園市環保局,搜索包含廢棄物堆置場及棄置點等10餘處,帶回蔡姓主嫌等犯嫌數名,扣押犯罪機具2輛。全案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偵辦,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並將追繳破壞環境所獲之不法得利,及撤銷該環保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稽查員攔查可疑槽車,現場採集廢液送驗

廢液棄置案-檢察官指揮偵辦搜索作業中

◆ 歇業鑄鋁廠不慎打翻重油染黑溪流依法開罰

112年7月3日傍晚6時許民眾向新北市環保局通報,泰山區明志路2段的大排水溝內遍布又黑又臭的油污,疑似有人偷排廢水。稽查員獲報後立即出動,啟動緊急應變圍攔油污,並往通報地點上游查找,最後發現油污來自一間結束營業的鋁合金壓鑄工廠,稽查員當場即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而現場油污已於4日清除完畢。

緊急應變人員出動圍堵油污

◆ 查獲廢食用油再利用工廠污染三峽河

三峽河長福橋段自112年9月21日起陸續接獲民眾陳情有魚體死亡及排放廢水情況,環保局除即時通報相關單位清理魚屍及廢水浮渣外,亦針對沿線可疑污染源擬定排查策略。由於三峽河流域廣闊,幾乎涵蓋新北市三峽區全境,污染排放後易因水流往下游流動,並卡在下游河道岸邊或砂堆凹處,增加溯源時研判排放點的困難度,經稽查員連日監控與巡查,終於在10月12日破案,肇因為廢食用油再利用工廠排放廢油污,已立即督促違規廠商完成清理作業,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告發處分,最高可處600萬元以下罰鍰。

為查出浮渣來源,稽查員仍於三峽河沿線架設監視器24小時連續監測

◆ 新北環保局查獲營建工地粉刷廢水污染藤寮坑溝依法開罰

新北市環保局21日接獲民眾通報,中和區和成路一段藤寮坑溝遭白色廢水污染,即派稽查員前往稽查,經循線查獲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造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之捷運設施共構工程,於粉刷牆面後清洗相關器具時,未妥善收集廢水,污染藤寮坑溝,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依法告發,最重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稽查人員向業者說明法規

◆打擊環保犯罪成效有目共睹 「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雙喜臨門 獲「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及「金環獎」肯定

新北首創、全國唯一專責辦理轄內重大環境污染案件的「環境稽查重案組」再獲中央多項肯定,不僅帶領環境稽查重案組的環保局簡任技正許銘志獲考試院112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重案組團隊亦獲得環境部長薛富盛頒發「金環獎─創新源頭行政管理措施及查緝環保犯罪團體獎」的殊榮,此番雙喜臨門不僅鼓舞了第一線稽查同仁的士氣,對於守護環境的付出與努力也是莫大肯定。

新北環保局獲環境部長薛富盛頒發「金環獎─創新源頭行政管理措施及查緝環保犯罪團體獎」,由局長程大維及稽查重案組同仁代表領獎

環保局簡任技正許銘志獲考試院112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其於108年銜命成立並帶領全國唯一的環境稽查重案組,協調檢調警環打擊重大犯罪

◆樹林區公所巡視工程 意外發現豬血糕業者排放血水污染溝渠
新北環保局日前接獲新北市樹林區公所來函通報,112年12月4日巡視轄內工程時,發現樹林區中華路巷子旁溝渠有私人管線偷排放紅色廢水,經稽查員追查元兇為豬血糕的加工食品工廠透過暗管排放,除令立即停止排放,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逕行告發,最高可裁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新北檢、警、環破獲非法廢食用油處理及出口集團
新北市環保局於112年5月破獲新莊塔寮坑溪非法棄置廢油案,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新北刑大偵辦,現有重大發現及突破,葉姓主嫌除經營費潤滑油、廢機油清除及非法棄置外,竟還投資廢食用油產業,並與南部再利用機構負責人吳嫌合謀,以合法掩護非法手段,將廢食用油多方混合,調整酸價、脂肪酸等物理性質,再假冒為工業原料用油,出口至非OECD的馬來西亞,目前還有372公噸廢棄油品暫存於彰化飼料油工廠,嚴重影響我國形象及廢食用油管理制度,全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涉及非法出口部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將函請屏東縣環保局依權責卓處。本案緣起新莊塔寮坑非法棄置廢油案件,經環境稽查重案組同仁查獲非法棄置集團並報請新北地檢指揮偵辦,全案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業由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包含葉姓主嫌在內,共起訴10餘名犯嫌,更具體請法院將犯嫌不法獲利2億餘元依法沒入。

新北檢、警、環破獲非法廢食用油處理及出口集團追查過程示意圖

專案小組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搜索票至高雄搜索

◆新北環保局破獲土城絲織廠排放紅色廢水污染河川 最重可處600萬
新北市環保局於113年1月4日中午12時許接獲民眾通報,土城區中央路三段281巷附近的大安圳遭不明廢水染紅,經稽查人員循線追查,查獲某絲織廠股份有限公司因染色機故障,將紅色廢污水排放至大安圳中,環保局當下責令業者圍堵污水予以清理,也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告發處分,最重可處新臺幣600萬元罰鍰。

環保局查獲某絲織廠染色機氣動閥故障

◆紅色廢水污染河川 稽查員揪新店化工廠違反水污法 最高可罰600萬
新北市環保局於113年1月3日13時許接獲民眾通報,新店區寶橋路後方水溝有紅色廢水,稽查人員連續兩天沿相關水路追溯及盤查鄰近工業區業者,於5日查獲數倍科技有限公司之印表機墨水顏料沿廠內排水路排至水溝內,查該公司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水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局依法告發,最重可處新臺幣600萬元罰鍰,並命其立即停止排放,限期清理改善。

新店區寶橋路後方水溝污染成血紅色

◆潭底溝遭染成藍色 新北環保局火速揪出亂倒油漆業者
新北市環保局稽查人員於113年1月26日下午巡查時,發現新莊區潭底溝支流水色呈現藍色,立即展開追查,並迅速查獲為位於上游樹林區的順成電機有限公司於外牆粉刷時不慎將藍色油漆排入水溝,致藍色廢水沿溝渠流入潭底溝支流,環保局責令其負起清理及圍堵責任,並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予以告發,最重可處以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稽查發現業者將粉刷外牆的油漆倒入水溝

◆查獲土城資收廠排泡沫廢水污染柑林埤溝 最重可處300萬元
本市土城區柑林埤溝柑林三號橋連續發生泡沫污染,環保局獲報後立即到場掌握狀況,採水送驗,並全力追查污染源,終於113年1月31日上午查獲污染元凶為聯鑫資源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清洗廚餘桶產出泡沫廢水未妥善處理直接排放於溝渠中,稽查員當場要求業者立即停止排放,並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告發,最重可裁處300萬元罰鍰。

稽查人員投放示蹤劑確認泡泡水確實來自聯鑫資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北環境稽查沒假期 年假前查獲樹林一工廠排廢水 環保局祭重罰
春節連假啟動,新北市環境稽查沒有假期!環保局於113年2月7日根據民間巡守隊通報,樹林區新興橋下疑似污水排造成「牛奶溪」,立即派員循線稽查發現一工廠因排放清潔廢水造成後村圳污染,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最重可裁處300萬元罰鍰。

查獲業者於場內進行大掃除後排放清潔廢水早成水體污染

◆潭底溝遭血水染紅 環保局強力稽查
本市樹林區潭底溝於113年3月10日早上遭民眾反應有紅色污水排放,查污水排放位置,為環保局長期重點稽查對象「新北市肉品市場」,稽查員隨即至現場查核,該場為大台北地區主要肉品拍賣、屠宰之場所,血水等作業廢水應在廢水處理設備可負荷範圍內經處理至合乎標準後排放,稽查時現場已結束作業,環保局人員仍於該場針對各操作單元及相關紀錄進行比對及查核作業,經查該場排水量超過原許可核准量,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告發,最重可裁處600萬元罰鍰。

新北環保局稽查人員至新北市肉品市場現場查核

◆汐止營建工地及洗排廢水染白大坑溪
環保局113年3月15日下午查獲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起造汐止區橫科路附近的營建工地,未妥善處理作業廢水,即排入溪流,染白大坑溪,當場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告發,最高可處新臺幣600萬元以下罰鍰,該公司遂將廢水導入沉砂池中處理改善;另稽查員沿大坑溪巡查時又發現大象自助洗車場正進行洗車作業,泡沫廢水直接排入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已當場告發並通知負責人改善,最高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下罰鍰。

稽查人員沿大坑溪上游巡查發現為洗車場未妥善處理泡沫污水致污染

機關聯絡人

環保稽查科 -翁智鴻 , 聯絡電話:(02)29532111分機3062

參考資料

潭底溝遭染成藍色 新北環保局火速揪出亂倒油漆業者(另開新視窗)
新北環局查獲土城資收廠排泡沫廢水污染柑林埤溝 依法告發 最重可處新臺幣300萬元(另開新視窗)
新北檢、警、環破獲非法廢食用油處理及出口集團(另開新視窗)
樹林區公所巡視工程 意外發現豬血糕業者排放血水污染溝渠(另開新視窗)
打擊環保犯罪成效有目共睹 「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雙喜臨門 獲「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及「金環獎」肯定(另開新視窗)

參考網站

新北檢警環交率全國之先 吊銷非法棄置廢棄物駕駛駕照 源頭打擊嚇阻再犯(另開新視窗)
廠商倒油漆將雙溪染成藍色多惱河 環保局火速破案究責(另開新視窗)
打擊環保犯罪成效有目共睹 「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雙喜臨門 獲「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及「金環獎」肯定(另開新視窗)
新北環境稽查沒假期 年假前查獲樹林一工廠排廢水 環保局祭重罰(另開新視窗)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管理資訊系統(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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