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全市
主管機關:地政局
為避免民眾需親至申辦機關之不便,各地所及本府地政局分別提供退還地政規費及領取徵收補償費通信申請服務。
通信申請退還地政規費:本市各地所辦理登記、測量案件,因溢繳或案件撤回、駁回而申請退還地政規費民眾得以郵寄方式申請;另領取退還規費方式,可選擇以現金、匯款及支票等多元領款方式。
通信申請領取徵收補償費:開放以通信方式申領補償費保管款,民眾將相關申辦資料寄送至本府地政局審查後,即將該款項匯入應受補償人帳戶。
徵收補償費領取現場情形1
徵收補償費領取現場情形2
民眾利用通信申請服務,可免除須親自到場往返奔波之困擾。通信申請退還地政規費自108年1月至113年10月止共受理873件。
另通信申請領取徵收補償費自108年1月至113年10月止共受理674件,核發5,168萬3,346元。
機關聯絡人
地政局(地籍科、徵收科) -許佑菱、林余真 , 聯絡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3220(地籍科)、3347(徵收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