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新北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申請變更處理原則

更新日期:2022/09/12

新北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申請變更處理原則
地區:全市
主管機關: *都市更新處

本市為執行都市更新條列第34條第3款前段及第49條規定,使申請變更經核定之事業計畫及權變計畫之簡化作業程序有所依循。

underline
機關聯絡人
  • *都市更新處 -陳文筑 , 聯絡電話:(02)2950-6206分機210
參考資料
返回頁面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