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全市
主管機關:地政局
自今(109)年7月1日起,本府受理徵收補償費預約到府申請服務對象,除原70歲以上、領有身障手冊或行動不便之申請條件外,再放寬年齡條件至65歲以上及同一受理地點5人以上者(無資格條件限制),民眾得以電話、傳真或郵件向本府地政局預約,將由承辦人員親自到當事人家中或指定地點,協助民眾填寫表單並核對身分後,將款項直接匯入本人帳戶,輕鬆完成領款手續,避免陪同家屬請假或委託代領風險。
本項服務範圍以新北市及臺北市所轄行政區為限,應受補償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即可申請預約到府服務:
一、65歲以上。
二、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且屬視覺障礙、聽覺機能障礙、平衡機能障礙、下肢肢體障礙、重要器官失去功能或其他障礙等確為行動不便者。
三、持醫院開立的「醫療證明或單據」,有行動不便情形者。
四、其他特殊狀況確有到府服務需求者。
五、5人以上並於同一地點受理(無資格條件限制)。
到府服務流程圖
申請表單可自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下載,或洽服務電話29603456分機3341~3358。
本措施自開辦至107年止業已服務43位行動不便及年邁之長者,核發新臺幣1,644萬8,220元,自108年1月至113年10月止共服務111人,核發3,192萬6,359元。
機關聯絡人
地政局(徵收科) -林余真 , 聯絡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3347
參考資料
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