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全國首創地政跨縣市收件服務,分別於101年7月16日開辦「跨越海峽/山脈,地政好厝邊」及104年3月2日開辦「北北基桃宜,地政一家親」便民服務計畫,並持續擴大服務範圍,至104年4月7日完成全國跨縣市之服務,全國各縣市間已能相互辦理代收14項地政類申請案件,本市將持續研議新增合作項目,強化跨縣市合作效能。
另再配合內政部政策,針對部分簡易及預告登記案件,於108年7月1日起試辦跨直轄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計畫,並於108年10月1日進一步開放服務範圍開始推辦跨直轄市、縣市(即全國)收辦土地登記案件,後續將持續研議新增開放登記案件項目,強化申辦便利性。
【合作代收服務項目】
1.土地登記
2.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
3.土地登記規則第二十四條所定之複印登記申請書及其附件
4.複印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申請書原案
5.依檔案法規定申請複印之公文
6.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
7.人工登記簿謄本
8.利害關係人申請之異動索引、異動清冊
9.複印信託專簿、共有物使用管理專簿及土地使用收益限制約定專簿
10.代理人送件明細表
11.土地複丈成果圖補發
12.實價登錄「表單登錄、紙本送件」案件
13.外縣市地籍異動即時通申請
14.謄本住址隱匿服務
【跨縣市收辦登記案件服務項目】
1.住址變更登記。
2.更名登記(以戶政機關有更名記事者為限)。
3.書狀換給登記(以一般權利書狀損壞申請書狀換給者為限)。
4.門牌整編登記。
5.更正登記(以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為限)。
6.預告登記。
7.塗銷預告登記。
自109年7月1日起再新增抵押權塗銷、設定、讓與或內容變更登記(限權利人為金融機構)及拍賣登記(不包括權利人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陸資公司者),民眾也可以就近至任一地所辦理, 省時省力更便利。
地所櫃台宣導情形
本跨縣市服務由全國縣市之登記機關提供相互代收件服務,並於案件處理完畢後將相關文件寄還申請人,可為民眾節省往返之交通支出及時間成本。自101年7月至107年12月止共3萬9,748件,108年1月至113年10月共9萬9,862件。
推動跨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使民眾可就近選擇於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辦土地登記案件,並全程辦理完畢,強化申辦便利性、節省大量時間及交通成本。自108年7月至113年10月止本市收辦他縣市共4萬8,989件。
地政局(地籍科) -許佑菱 , 聯絡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