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2年度調解績優團體與人員表揚會
新北市112年度調解委員分區講習
113年度調解實務研習
為達疏解訟源之政策目的,故鄉鎮市調解條例開宗明義規定,鄉、鎮、市、區公所應設置調解委員會,辦理調解事件。而縣、市政府對於所屬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調解業務之督(輔)導、考評,此即所謂調解行政業務。
依據鄉鎮市調解條例規定辦理,本府有關調解行政業務之推展,包含考評各區調解委員會之調解績效,並舉辦績優單位及人員之表揚會,以鼓勵調解人員之士氣;另辦理調解委員、秘書及工作同仁之訓練,增進調解人員法律知能,進而提升調解品質。
為使各調解委員會發揮最大之功能,以有效疏減訟源,促進社會祥和:
一、偕同新北市各轄區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113年3月6日至22日分別至各調解委員會進行112年度調解業務及法扶績效考核。 各級別成績如下:第一級第1名板橋區、第2名新店區、第3名三重區;第二級第1名永和區、第2名樹林區、第3名蘆洲區;第三級第1名泰山區、第2名五股區、第3名鶯歌區;第四級第1名雙溪區、第2名貢寮區。 另各區辦理調解案件達計畫成立件數者共11區:新莊區、中和區、土城區、汐止區、淡水區、林口區、三峽區、八里區、瑞芳區、深坑區及三芝區。
二、本府在113年7月19日,於本府行政大樓1樓彭園新板會館舉辦本市112年度績優調解團體及人員表揚會,榮獲市長獎績優調解人員241位(含128位績優獨任調解委員獎、7位績優協同調解人員獎及106位績優轉介調解人員獎),績優調解委員會22名(各級績優名次獎11名、各級服務績效獎11名),及本府感謝狀7名。
三、本局 113年「調解實務研習」課程於113年9月20日於本府行政大樓舉行,由本府法律服務律師林恩宇律師講授「調解(筆錄製作)常見問題研析」,及陳崇光律師講授「解析不動產詐騙及相關法律救濟程序」等課程,本市各區公所調解業務承辦人(秘書、幹事)約30人參訓。
四、 本局 112年「調解實務分區研習」課程於112年6月13、15、17、20、28日,分別於本市深坑、樹林、汐止、永和、蘆洲等5區公所舉行,由財團法人車禍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薦派講座講授「強制險如何保障車禍受害人」,另由趙政揚律師講授「公寓大廈爭議事件案例研析」,藉由深入地方辦理實地研習,以促進調解品質之提升,本市各區調解委員會委員、調解業務承辦人及本府同仁等約450人參訓。
五、法務部「111年度績優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獎勵核發考評」結果揭曉,本市板橋、三重、永和、新店、樹林、新莊及中和等區榮獲本市前7名,法務部將擇優核發調解績優獎勵金予7區調解委員會。
六、113年至第三季止本市各區共受理15,692件,調解成立12,879件,成立比率逾82%,顯見調解績效良好。
七、新北市各區調解委員會線上聲請調解服務系統,自107年3月1日起啟用,並於110年1月1日正式對外開放本府新建置之「調解行政作業管理系統」,提供線上聲請調解、查詢案件進度及聲請調解不成立證明等多元服務,歡迎市民多加利用,截至113年第三季為止,共計受理8,014件。
八、新北市各區第4屆調解委員,分別經臺灣新北、臺北、士林、基隆地方法院與地方檢察署共同遴選審查,共計核定調解委員410名。第4屆調解委員任期自112年6月1日起,至116年5月31日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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