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蘆洲區
主管機關:都市更新處
本案建築基地僅200 坪,社區住戶尋求以自主更新的方式進行重建,先成立社區管委會,之後即以管委會為基礎,持續推動都市更新會籌組事宜,都市更新會在102年9月正式核准立案。
在整合過程中,初期向每戶收取前期推動款項10萬元,用來支付海砂屋檢驗費、土地測量費、行政費等,社區考量每戶個別財務狀況,採取短收、緩收和分期等方式,以靈活柔軟方法完成籌資。而初期所需更新規劃費用,則由更新處委託新北市都市更新學會輔導社區擬訂事業概要、成立更新會,在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階段則依「新北市政府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補助要點」補助相關費用。
本案在104年3月申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報核,召開3次專案小組會議。針對本案3戶意見不同住戶,經過審議委員與專案小組會議討論後,蘆洲民義段更新會決定以「以屋易屋」方式,收購意見不同住戶的土地與房屋持分,最終達成100%的同意,全案在107年10月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通過,次(108)年3月29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公告實施,7月期核發重建工程拆除執照,在109年4月開始興建工程,已於111年完工。
機關聯絡人
更新發展科、更新事業恨 -陳汯澤、邱偉寧 , 聯絡電話:29506206分機605、505
參考資料
參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