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區:全市
主管機關:法制局
購買福袋停看聽 春節消費要當心
農曆春節將至,許多百貨公司紛紛推出「超值」福袋,吸引消費者排隊搶購。本市府消費者保護官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於春節前會同經濟發展局抽查本市境內百貨公司販售春節福袋辦法及廣告文宣內容是否符合「零售業販售福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查核發現4家百貨公司中有3家業者的福袋資訊內容未依規定標示清楚,已令業者於正式對外販售前改正完畢。
本次抽查發現Mega City板橋大遠百預計在大年初一販售的「小龍迎春好運袋」相關資訊皆依規定清楚標示,但Global Mall環球購物中心板橋車站店、林口A9店及新北中和店所販售的「福蛇迎春饗樂福袋」資訊有缺漏,如未標示機率商品中獎機率、企業經營者與第三方見證人資訊、中獎者須依法繳納稅金及申報所得之規定、瑕疵商品退換方式,以及於廣告文宣中加註業者得片面變更契約內容條款,以上違反零售業販售福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之缺失項目,消保官及經濟發展局已輔導業者改正完畢,消費者可安心購買。
消保官透過本次查核計畫發現有部分春節福袋商品不符合「零售業販售福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已輔導業者改正完畢。本次查核結果之公布不但可提醒消費者未來購買福袋時應審慎評估機率商品中獎機率,並應考量福袋內的基本商品是否確實符合所需,亦可實質展現市府施政成果以及市府團隊的用心,深具效益。
機關聯絡人
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陳思純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14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