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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煙火施放專區

地區:全市
主管機關:消防局

為於限制燃放與風俗民情間取得平衡點,本市特訂定《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於106年6月3日修正公告本市禁止燃放爆竹煙火之地區,並自106年12月31日起生效,平時每日6時至22時提供本市3處空曠地區供民眾施放爆竹煙火,分別位於二重疏洪道出口堰堤頂步道、新店溪秀朗橋上下游側各50公尺範圍內及新店溪華中橋下游側至光復抽水站排水口範圍內,另於特定節日(元旦及其前日、除夕、春節、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及國慶日等)早上6時至晚上10時間,開放8處空曠地區供民眾施放一般爆竹煙火。

除上述平日時段的3處地區外,其餘5處分別為重陽橋下游側至蘆洲垃圾轉運站範圍內、大漢溪右岸鐵路橋下游側至四汴頭抽水站排水口範圍內及大漢溪左岸西盛環保公園範圍內、柑園河濱公園範圍內 (柑園大橋南側往上游靠近河岸側低灘處200公尺範圍內)及鶯歌河濱公園範圍內(館前路1K 500處園區範圍內)。

一般營業場所宣導

香鋪店宣導

為確保自身及公眾安全,特別提醒民眾於施放專區施放爆竹煙火時,務必依現場標示指定範圍內朝空曠區域施放。嚴禁朝向人員、設施物品。兒童必需由父母、監護人陪同。選購爆竹煙火時,確認附加「爆竹煙火認可標示」,才能在開心之餘,也能大幅降低市區災害發生機率及減少防礙安寧,安全更添保障。

爆竹煙火施放專區宣導文宣

機關聯絡人

危險物品管理科 -賴秋萍 , 聯絡電話:(02)89519119轉6732

參考資料

中秋節放煙火 新北消防局規劃專區維護安全(另開新視窗)
新北五金行竟藏300公斤爆竹!警消一見全數查扣 業者臉綠了(另開新視窗)
新北宮廟遶境活動公共危害及治安事件展成效(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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