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政府消保官公布攜帶式卡式爐及瓦斯罐標示查核結果
隨著春節腳步臨近,家庭圍爐吃火鍋的習俗帶動攜帶式卡式爐及瓦斯罐的使用需求增加。新北市政府為保障民眾的消費安全,對網路上販售的卡式爐及瓦斯罐進行抽樣查核,檢視其是否符合《商品檢驗法》及《商品標示法》的規定。本次抽樣查核結果顯示,9款卡式爐中有3款不合格。
消保官於春節前夕與本府經濟發展局合作,透過網購平台隨機購買了9款卡式爐及5款瓦斯罐,進行商品查核。查核內容包含商品是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及是否符合商品中文標示的相關規定。查核結果發現5款瓦斯罐部分,均符合規定;但9款卡式爐中,有3款從蝦皮及MOMO平台購入的卡式爐未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亦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包括未以繁體中文標示商品原產地、使用方法、注意事項或警語,以及進口、代理或經銷廠商資訊等事項。
有關未貼有商品檢驗標識部分,後續查處已移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據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辦理,若查證確實為逃檢商品,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規定,業者將面臨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處分。另外本府經濟發展局已函請本市境內業者限期改正,並已全部改正完畢,同時將本市境外業者違規案件移請外縣市政府輔導業者限期改正。對於本次查核發現的不合格商品,業者均已先行下架,同時依照本府消保官的要求,向消費者回收並辦理退款。
消保官透過本次查核計畫發現有部分卡式爐未依商品檢驗法及商品標示法的相關規定標示,已將不合格商品移請相關主管機關作後續查處,也獲得多家電子、平面及網路媒體廣泛報導。本次查核結果不但可作為消費者未來消費參考,更可實質展現市府施政成果以及市府團隊的用心,深具效益。

消保官講解

卡式爐
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鄭忠育 , 聯絡電話: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