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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及調案跨所服務

地區:全市
主管機關:地政局

突破轄區限制,提供多據點的服務,已是便民措施之趨勢,本市推動下列跨所服務,使民眾可選擇本市任一地所申辦案件:

登記跨所服務
自93年1月起陸續推辦跨所受理抵押權塗銷等簡易案件、抵押權設定及內容變更、預告及塗銷預告、拍賣、共有物分割、信託、繼承及其衍生的撤銷、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抵繳稅款、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登記等,103年起再將民眾經常辦理的贈與、交換、書狀補給及買賣登記納入跨所受理範圍。為了更貼近民眾需求,自104年3月2日起,全面擴大開放跨所受理登記案件,除囑託登記、逕為登記、更正登記、涉及測量之登記及地籍清理相關登記以外的登記類型,以及登記名義人無統一編號或統一編號為流水編且未檢附載有原登記住所之身分證明文件者、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辦理者、超過10連件的大宗案件及與非屬跨所項目連件辦理者外,申請人可選擇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就近辦理不動產登記,節省洽公往返時間。

調案跨所服務
自103年4月1日起提供跨所申請複印全市各地所歸檔的登記案件。

本市登記及調案跨所服務,可大幅提升民眾申辦案件之便利性及選擇性,避免民眾往返奔波及降低交通成本,推辦迄今成效良好,跨所登記自開辦至107年12月止共受理106萬9,158件,自108年1月至113年8月止共受理81萬0,062件;調案申請自開辦至107年12月止共受理6,057件,自108年1月至113年8月止共受理1萬1,754件。

機關聯絡人

地政局(地籍科) -張哲豪 , 聯絡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3224

參考資料

跨所申辦登記案件服務(另開新視窗)
跨所申請調閱原登記案件(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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