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政府消保官公布市售行動電源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
因近來頻傳行動電源膨脹、過熱或爆炸等意外事件,本市府消費者保護官為維護民眾消費安全,隨機購買7件行動電源並委外檢測電池安全性,同時檢視商品中文標示是否符合規定及是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發現5件欠缺完整商品標示,3件未貼附商品檢驗標識,電池安全性檢測則全數合格。
行動電源為「應施檢驗商品」,業者販售前應完成相關檢驗程序並於商品本體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且應依商品標示法與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規定標示相關事項,如型號規格、原產地、製造商或進口商等,才能陳列販售。因考量各實體店面、網拍、網紅團購或夜市等通路仍可能銷售不合規定的行動電源,消保官特地於網路購買7件行動電源並委託SGS檢測電池安全性,檢測結果雖全數通過,但卻發現有3件賣家於銷售網頁標示BSMI字號、商品本體卻未標商品檢驗標識,可能有冒用BSMI字號、逃避檢驗的情形。消保官已將此3件違規案件移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進行後續查處,若查證為逃檢商品,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規定,業者將面臨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處分。
本次抽檢也查到共5件商品標示違反商品標示法與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規定,違規情形包括未以繁體中文標示、漏標商品型號、規格、國外製造商名稱等,本府經濟發展局已將違規案件移請業者所在地縣市政府進行後續查處及輔導改正。
消保官透過本次查核計畫發現有部分行動電源未依商品檢驗法及商品標示法的相關規定標示,已將不合格商品移請相關主管機關作後續查處,也獲得多家電子、平面及網路媒體廣泛報導。本次查核結果不但可作為消費者未來消費參考,更可實質展現市府施政成果以及市府團隊的用心,深具效益。

消保官說明查核結果

無商品檢驗標識亦無合格標示之商品
消保官室 -陳思純 , 聯絡電話: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