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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北垃圾袋及環保兩用袋售價一致並可互用

地區:全市
主管機關:環境保護局

本市為落實「污染者付費」的原則,並提升垃圾減量誘因,於97年7月開始試辦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隨袋徵收政策,最終於99年12月25日臺北縣正式升格為新北市時,全面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有效提昇市民邁向「一流市民、一流生活」的文明意識,平均每戶每年的垃圾處理費更從約1,300元降到約390元,為民眾省下荷包。

有關專用垃圾袋費率部分,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後,本市的每日垃圾量從2,500噸左右降到約1,800噸,除垃圾量大幅減少外,資源回收率也由30.14%提升至63.1%。本市前於101年9月19日公告垃圾清理費率由0.42元/公升調降為0.4元/公升。108年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成本降低,經重新核算專用垃圾袋費率為每公升0.363元。

考量雙北共同生活圈,兩市市民通勤往返的頻率高,垃圾袋若能互用將更為便民,108年3月11日在雙北兩位市長的協商下,將新北市隨袋徵收費率自108年5月1日直接調降為每公升0.36元,與臺北市相同,並開放雙北垃圾袋可流通共同使用。

此外,兼具購物袋及垃圾袋功能的「環保兩用袋」已成為大臺北生活圈市民共同使用的減塑用品,新北市基於便民服務的概念,從108年11月1日起更改環保兩用袋的尺寸及售價,讓雙北市的環保兩用袋一致,改為小型、中型及大型,售價分別為每個1元、2元及5元,更符合雙北民眾的需求。

111年底推出進化版的環保標章認證「再生料環保兩用袋」,原料中50%以上的比例使用國內產出之回收塑膠,並獲行環境部環保標章認證。環保兩用袋政策的減塑成效頗佳,統計102年至112年底已減少1億7千萬個塑膠袋使用,即節省1,148公噸的塑膠原料。但仍提醒民眾環保兩用袋是購物未自備購物袋時的替代品,請記得重複使用,並養成自備購物袋的好習慣,一起減塑愛護地球。

雙北市民眾購買的垃圾袋將可以在兩市使用,便利雙北通勤族,民眾不論是在新北市購買粉紅色的專用垃圾袋、環保兩用袋,或是在臺北市購買淺藍色的專用垃圾袋或白色環保兩用袋,只要貼有兩市防偽標籤的專用垃圾袋都可以拿來盛裝垃圾後交付給雙北市的垃圾車。

雙北垃圾袋及環保兩用袋可互用

111年12月推出再生料環保兩用袋

雙北垃圾袋及環保兩用袋可互用

機關聯絡人

清潔維護科 -李昱賢 , 聯絡電話:(02)29532111分機4059

參考資料

新北垃圾袋5月1日降價 促雙北垃圾袋通用(另開新視窗)
雙北垃圾袋互收拍板定案 自5月1日起實施(另開新視窗)
11月1日起雙北環保兩用袋尺寸及售價統一 邁向環保共同生活圈(另開新視窗)
環保標章認證「再生料環保兩用袋」新登場 回收塑膠至少佔5成(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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