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全市
主管機關:勞工局
為保障勞工生存權及工作權,本府100年5月成立勞工權益基金,給予勞工制度性且即時性援助。
補助項目居全國成立權益基金縣市之最,包含勞工涉訟權益補助、義務律師法令諮詢(電話諮詢)雙通服務、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職業災害慰助金、職場達人獎勵、補助事業單位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措施、高風險家庭個案公部門短期就業安置、獎勵企業辦理友善家庭暨工作平等措拖、新北市因應政策規劃受影響勞工補助、求職交通補助金、職前訓練穩定就業獎勵金等服務。112年1月1日起新增職前訓練穩定就業獎勵金計畫,鼓勵參加本府勞工局所辦職前訓練之失業或待業勞工,於結訓後積極尋求全職工作並穩定就職,給予一次性獎勵金,以達強化訓用合一及促進穩定就業之目的,共計11項服務措施。在執行上以「服務宅急便」的精神,主動與符合補助、慰助條件的勞工朋友連繫,針對所開辦之各項創新服務以績效式管理即時掌握本市勞工需求脈動,提供符合實際所需之相關補助與服務嘉惠本市勞工。
從中央勞動部到各地方縣市政府皆肯定設置勞工權益基金的方向,將持續創新及推動相關勞工權益補助措施,持續作為勞政服務工作推動之標竿,相信在未來將推行之勞政作為在全國仍將具優勢性與指標性。
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自100年開辦至107年止補助11,281人、18家工會、3億1,093萬4,546元。108年至113年10月補助1萬9,518人、20家工會、2億3,627萬14元。
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洪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53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