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區:全市
                        主管機關:法制局
                        消保官查核本轄「民俗調理業」結果
為確保消費者接受民俗調理服務消費安全及保障消費權益,新北市政府於114年9月至間由消保官及衛生局針對本市三重區、蘆洲區、板橋區、新莊區、中和區、永和區及土城區共計11家溫泉業者「是否販售禮券及履約保證」、「宣稱是否涉及醫療行為」及「定型化契約」等項進行聯合稽查,並發布新聞提醒消費者接受民俗調理服務應注意事項,以強化消費安全。
查核之11家民俗調理業者有9家皆符合相關規定,只有板橋區「社頭振興傳統整復推拿館」及新莊區「仁濟易筋經傳統整復推拿館」有「涉及違規刊登醫療廣告」之缺失,已違反「醫療法」第84條規定,本府衛生局將處最高25萬元罰鍰;另板橋區「社頭振興傳統整復推拿館」有「商品售出概不退換告示誤導消費者」缺失,本府消保官已依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現場請業者撤下改正。
透過對民俗調理業者之查核,本府消保官已命不合格業者立即改正,為消費安全把關。另方面透過新聞稿教育消費者接受民俗調理服務之注意事項,以確保消費權益。對營造本市成為消費安全無虞之環境,以及宣導施政成果以及市府團隊的用心,深具效益。
 
 消保官稽查業者
 
 消保官及衛生局稽查業者
機關聯絡人
                        消保官室 -鍾佳儒 , 聯絡電話:5121
參考資料
                            
                                                                                             
                                             
                                            